在量刑时,法院会遵循以下原则和方法: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来决定刑罚。罪责刑相适应:
考虑被告人的罪行轻重和应负的刑事责任大小,确保刑罚与犯罪行为相匹配。
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适当放宽或收紧刑罚,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量刑步骤
确定量刑起点;
根据其他犯罪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根据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并综合考虑全案情况,依法确定宣告刑。
调节基准刑的方法
单个量刑情节:直接调节基准刑;
多个量刑情节:一般根据各个情节的调节比例,采用连乘或相加、相减的方法调节基准刑。
从轻、减轻或从重处罚
减轻处罚:具有法定减轻情节或在特殊情况下经核准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从重处罚:具有法定从重情节时在法定刑限度内判处刑罚;
从轻处罚:具有法定从轻情节时在法定刑限度内判处刑罚。
量刑时还应考虑的因素
犯罪的性质和情节;
犯罪人的主观恶性;
犯罪后的态度和行为,如积极退赃退赔等;
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
地域和时间上的均衡。
具体的量刑结果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包括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法院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综合考虑上述因素来决定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