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上市公司其他管理人员,工作时间相对灵活的独立董事此前常被认为“挣钱容易些”。但随着新证券法的实施,独董的责任逐渐压实,其“职业风险”也变大了。ST天瑞1976年5月出生的“70后”独董张鑫就是一个这样的案例。
3月18日晚间,ST天瑞公告,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天瑞仪器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相关项目建造服务收入,导致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少计营业收入61,423.52万元,少计营业成本61,171.43万元,少计利润总额252.09万元。
资本市场上,很多上市公司被处罚是因为虚增收入以及利润,但ST天瑞此番被查、被罚,却是因为少计营收以及利润,这番“迷之操作”,多少有点另人迷惑不解。


根据公告,对于天瑞仪器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时任天瑞仪器董事长的刘召贵、时任天瑞仪器财务总监的吴照兵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天瑞仪器独董、审计委员会主任的张鑫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并充分考虑配合调查等情形,依据《证券法》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
一、对天瑞仪器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二、对刘召贵、吴照兵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三、对张鑫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根据公告,张鑫及其代理人在听证及陈述申辩材料中提出:第一,张鑫作为天瑞仪器的独立董事尽到了一定勤勉义务。第二,当事人于2021年5月13日正式任职,不应对2021年全年会计差错事项承担责任。第三,对张鑫量罚过重。综上,请求免除或减轻处罚。
经复核,证监会认为:其一,综合当事人专业背景、担任审计委员会职务等情况,结合在案证据,足以认定张鑫是天瑞仪器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二,当事人担任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主任期间正常履职,并签署2021年年度报告,理应对2021年全年财务报告承担法定责任。其三,在量罚过程中,证监会已综合考虑违法情节、配合调查等因素,量罚适当。综上,对当事人意见不予采纳。
公开资料显示,此前张鑫收到过更重的罚单。据安徽证监局官网,张鑫此前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罚250万元。

从过程来看,2023年1月初,天瑞仪器控股股东、实控人计划出让控制权,独董张鑫推荐了相关公司。2023年4月19日,双方就股票转让和发行股份的关键要点形成了初步方案并进行探讨。2023年5月8日收盘后,天瑞仪器发布《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停牌公告》。上述事项公开前属于内幕信息。张鑫时任天瑞仪器独董,属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
此后,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张鑫使用“张某军”证券账户买入“天瑞仪器”1,096,800股,成交金额5,712,135.60元,后通过大宗交易全部卖出,卖出金额5,703,360.00元,扣除税费后亏损12,838.02元。
安徽证监局认为,张鑫的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有关规定,构成内幕交易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张鑫处以250万元罚款。
张鑫此次也提出申辩意见:一是内幕信息敏感期起点认定错误。二是2023年3月29日以前其以中间人的身份参与,并非以独立董事身份在履职过程中获取信息进行交易。三是积极配合调查,且并未盈利,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且家庭经济困难,罚款金额过高。请求减少罚款金额。但经复核,安徽证监局对张鑫的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这样以来,张鑫的两次罚款合计达310万元,而ST天瑞2023年报显示,张鑫在天瑞的一年津贴(税前)也才8.4万元,不到两次罚款合计的零头。

根据ST天瑞2023年10月26日公告,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董张鑫的书面辞职报告,张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张鑫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来源:读创财经综合
审读:吴席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