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瑕疵,在法律上,主要指的是 标的物上存在第三人的权利。当标的物所有权一方将所有权利或部分权利移交给另一方时,如果标的物上存在第三人的权利,则这种移交是不完整的,出卖人需要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即保证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第三人的权利。
权利瑕疵主要存在于买卖合同中,可能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
出卖人对标的物不享有所有权:
出卖人可能并没有权利出售该标的物,或者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第三人。
标的物为第三人所有:
出卖人出售的标的物实际上属于第三人,出卖人无权处分该标的物。
物上负担第三人的合法权利:
标的物上存在第三人的合法权利,如租赁权、知识产权等,这些权利会在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后转移给买受人,成为买受人的负担。
权利瑕疵的存在可能会妨碍买受人取得和行使对标的物的权利,因此出卖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应当仔细审查标的物是否存在权利瑕疵,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发现权利瑕疵,买受人可以采取解除合同、要求损害赔偿等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