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鸡扰民可以向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此外,还可以尝试以下途径:
物业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因此,可以向物业投诉,由物业出面协调解决。
12345热线:
可以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这是全国统一的政务服务电话,能够快速转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网络投诉:
可以登录当地政府或环保部门的官方网站,通过在线投诉平台进行投诉。
书面投诉:
可以写信至环境保护局或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直接上访:
如果其他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直接到政府部门上访,寻求帮助。
建议先与家禽主人协商,无果后再选择上述途径进行投诉,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