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抵押,是指 以房屋预售合同作为抵押物,开发商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在房屋交付后由开发商或个人前往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然后携带房产证等材料前往相关银行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合同修改手续的一种贷款方式。这种方式通常用于购买首套房,因为此时房屋尚未交付,无法提供其他形式的房产证作为抵押。
具体流程如下:
签订预售合同:
购房者在购买首套房时,与开发商签订房屋预售合同。
办理预告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的规定,购房者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以确保将来实现物权。
交付房屋并办理房产证:
开发商在房屋交付后,会通知购房者办理房产证,并协助购房者将房产证等材料提交给银行。
修改贷款合同:
购房者携带房产证等材料前往银行,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合同的修改手续,解除开发商的连带担保责任,使银行成为新的抵押权人。
预告抵押的优势在于,它不需要实际的房产作为抵押物,而是在房屋交付并办理房产证后才进行实际的抵押登记,从而减少了投资成本,减轻了资金占用,并提高了贷款的安全性。同时,预告抵押登记可以排斥第三人对房产的行使权利,进一步保障购房者的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预告抵押权在房屋交付并办理房产证后才真正设立,因此在房屋交付前,购房者仅享有预告登记的权利,而非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