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公积金主要包括 住房公积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公积金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国有企业、城市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具体来说,个人公积金包括以下几方面的涵义:
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和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积累性和专用性。
因此,个人公积金主要指的是住房公积金,这是为在职职工设立的专项住房储金,用于住房消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