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聘任制是指 学校和教师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以签订聘任合同的方式确认教师受聘的职务及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教师任用制度。这一制度是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教育改革的需要而产生的一项新型用人制度,也是国际上一种通用的做法。它有利于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和打破教师终身任用制,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具体而言,教师聘任制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聘任双方:
学校和教师,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进行聘任。
聘任依据:
根据国家法律制度,结合教育教学岗位设置。
聘任对象:
聘请有教师资质或教学经验的人担任相应教师职务。
聘任形式:
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工作职责、待遇、聘任期等。
聘任特点:
与事业编制相比,聘任制教师的稳定性较低,福利待遇也相对较差,但有利于教师合理流动和增强教师队伍活力。
推行教师聘任制对建立一支合格稳定的教师队伍,提高学校办学的自主性,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提高教育和教学质量以及推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