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产住房通常指的是产权归国家所有的住宅,这类房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直管公房:
由房管部门直接管理的公有住房,产权归国家所有。
系统管理公房:
由政府部门按系统自管自用的公有住房,属于集体所有制。
单位自管公房:
由事业单位自管自用的住宅用房。
房改房:
也称为“已购公有住房”或“单位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
军产房:
指军队享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一般由部队提供用地,开发商出资建造,其房屋产权属军委、总部,所有权性质属军产。
央产房:
全称为“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指职工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中央在京单位建设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建住房。
这些公产住房在未出售之前,其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公产住房的分类和性质可能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和规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