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一般需要 三个月内才有结果。具体程序如下:
立案:
提交申诉状,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请求、申诉事实与理由,并附上原生效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等相关材料。
审查: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法律规定,裁定再审;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裁定驳回申请。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需经本院院长批准。
通知: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在收到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因此,申诉结果通常在三个月内可以得出。如果需要延长,会由本院院长批准,并且会通知当事人。
建议:
提前准备:确保所有申诉材料齐全、准确,以便法院能够快速审查。
保持沟通:在申诉过程中,保持与法院的沟通,及时了解申诉进展。
咨询专业律师:如有需要,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