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房产指的是 第一次产生或者不依靠原房屋所有人的权利而取得的所有权的房屋。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依法新建房屋:
通过合法途径建造的新房屋,其所有权首次产生,不依赖于原房屋所有人。
依法没收房屋:
依照法律规定强制收归国有的房屋,这类房屋的所有权转让不涉及原房屋所有人。
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
无主房屋是指没有所有人或所有人不明的房屋,这类房屋依法归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其所有权同样不依赖于原房屋所有人。
添附的房屋:
例如对房屋进行翻建、加层、扩充等,这些新增加的部分也属于原始取得,因为它们不是基于原房屋所有人的权利而取得的。
这些方式共同构成了原始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不同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