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额拨款单位是指那些具有一定数量稳定的经常性收入,但不足以完全抵补其经常性支出的事业单位,需要国家预算拨款补助。这些单位通常包括:
1. 公立医院
2. 公立大学
3. 科研单位
4. 教育单位
5. 文化单位
6. 新闻、广播、出版单位
7. 卫生单位
8. 体育单位
9. 勘察设计单位
10. 农业、林业、水利和气象单位
11. 社会福利单位
12. 环境保护单位
13. 交通、城市公用等其他事业单位
差额拨款单位的经费来源包括财政核拨补助以及单位自筹,其中职工工资可能由部分财政拨款和自筹盈利组成。这些单位通常承担一定的政府社会职能,并具有一定的营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