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咎辞职是指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主动辞去领导职务的行为。这是一种自我追究过失责任的形式,目的在于自责和承担责任。
具体来说,引咎辞职适用于以下情况:
工作严重失误或失职:
公务员在工作中的严重失误或失职行为,导致重大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
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需要引咎辞职。
主动辞职:
引咎辞职是公务员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的行为,而非被动离职。
引咎辞职不仅是公务员个人对过失的自责和承担责任的表现,也是保障组织和单位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引咎辞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在一定时间内(如一年内)不安排职务,并在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
这种制度旨在通过领导层的自我纠错,维护组织的形象和公众信任,防止因个别失误导致更大的损失和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