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租期的填写应当遵循以下规范:
租期起止日期:
租期应当明确写明起始日期和结束日期,格式通常为“自某年某月某日起至某年某月某日止”。
书面形式:
如果租赁期限超过6个月,则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否则可能被视为不定期租赁。
合同期限与租赁时间:
合同期限应当完整覆盖实际租赁过程,如果期限未能完整覆盖,则视为不定期租赁。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续订条款:
租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
综上所述,在填写房屋租赁合同时,应当清晰、准确地写明租期的起止日期,并且确保合同期限覆盖整个租赁过程。如果租赁期限超过6个月,务必采用书面形式。同时,合同内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