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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转院需要什么手续

2025-01-10 00:34:28

工伤转院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医院开具转院手续

由所在医院经治医师填写转诊申请表,说明转院理由。

所在科室科主任签字核准。

医院医保办登记备案。

医院分管院长签字同意。

市医保局驻人民医院协管医师开具转诊通知单。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用人单位需提供《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发票原件、事故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住院医疗药品汇总清单。

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转院证明经社保处同意后前往治疗。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需提供《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书》复印件、事故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

异地转诊转院

工伤职工因治疗需要确需转诊转院的,由定点医院出具转诊转院证明,用人单位持医院证明先到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科办理备案手续,待治疗终结后,用人单位在30日内到工伤科办理医疗费报销手续。

工伤职工原则上应在参保地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如因伤情需要到烟台市以外的医疗机构就医,应由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转诊转院申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意见,报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后转诊转院。

非定点医疗机构转院

转往非定点医疗机构(科室),由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院手续。

综上所述,工伤转院需要医院开具转院手续,并由用人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时需要办理异地转诊转院的备案手续。建议提前与医院和社保机构沟通,确保手续齐全,以便顺利进行转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