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12 17:11:05
离职证明应当包含以下基本信息:
1. 离职人员的姓名;
2. 离职人员的身份信息;
3. 劳动合同的期限;
4.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
5. 离职人员在职期间担任的职务或工作岗位;
6. 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7. 离职原因(非必须,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可以简要注明,如“主动辞职”);
8. 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
9. 开具证明的日期;
10. 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以上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