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分子,如果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以适用缓刑:
1. 犯罪情节较轻;
2. 有悔罪表现;
3.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 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对于缓刑考验期限,根据《刑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不得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不得少于一年。
需要注意的是,判处缓刑并不意味着犯罪分子不需要执行原判刑罚,而是暂时不执行,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相关规定,考验期满后,如果没有违反规定,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