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人权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占有权
产权人有权实际控制其房屋,包括直接的实际控制或掌握房屋。
产权人可以将房屋出租、出借或让非所有人占有。
使用权
产权人有权按照房屋的用途和性质利用房屋,例如居住、商业经营或办公。
使用权人必须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收益权
产权人有权收取房屋产生的合法物质利益,例如租金、红利等。
收益权包括因房屋产生的各种经济收益,如将房屋用于出租或经营获得的利润。
处分权
产权人有权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房屋进行处置,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如拆除、翻建)和法律上的处分(如出售、赠与、抵押)。
处分权是房屋所有权的核心,通常由房屋所有人亲自行使,但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非所有人也能行使,如债到期而未清偿时,抵押权人依法对作为抵押物的房屋进行处分。
管理权
产权人有权对房屋进行管理和维护,确保房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管理权包括对房屋的日常管理、维修和保养等。
排他权
产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干涉其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房屋的权利。
排他权确保产权人的权益不受他人侵犯。
租赁权
产权人有权将其房屋租赁给他人,并收取租金。
租赁权是房屋所有权人将其房屋使用权转让给承租人的权利。
典权
产权人有权将其房屋典当给他人以获得利益,典当期间房屋所有权人仍保留回赎权。
典权是一种通过典当获得房屋使用权的融资方式。
抵押权
产权人有权在不转移房屋所有权的前提下,将房屋作为抵押物,以获得贷款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但无权随意处置抵押物。
请求权
产权人有权请求义务人履行法律义务,并在义务人违反法律要求其承担的义务时诉诸国家,要求协助保护其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