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类商标是指 用于区分商品来源的标志,通常是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将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与他人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区别开来而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标志。
具体来说,商品类商标根据《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划分,涵盖第1类至第34类。这些类别包括各种有形商品,如化学制品、日用品、食品、服装、电子产品等。每个大类中又分为各个小类,每个小类中又包含更详细的商品类别说明。
例如:
第1类: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和林业的化学品等。
第2类:颜料、清漆、漆等。
第3类: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等。
第22类:皮革及皮革制品、毛皮及其制品等。
第25类:服装、鞋、帽等。
第28类:五金工具、金属制品等。
第30类:食品、饮料等。
第37类:建筑、修理和安装服务等。
商品类商标可以是具有某种含义或毫无任何意义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用条款,不损害公共道德或他人的利益,并且具有商标的显著性,均可成为商品商标。
总结:
商品类商标是用于区分商品来源的标志,涵盖《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中的第1类至第34类,包括各种有形商品。商品类商标可以是具有某种含义或毫无任何意义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并具有显著性,均可注册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