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期间是指 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的累计收入金额,通常以一年为计算周期。在中国,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期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需要在每年年底或年初,根据上一年度的收入情况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
此外,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时间是以工资发放的时间为准。例如,如果某人在8月份发放了7月份的工资,那么7月份工资应交的所得税应在8月份发工资时由单位代扣,并在9月初向税务机关申报代缴。
关于计税工资的具体规定,它是指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能完全将实际发放的工资全额扣除,而只能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扣除。具体扣除方式有以下几种情况:
1. 当实际发放的工资低于计税工资时,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数额扣除。
2. 当实际发放的工资高于计税工资时,按照计税工资数额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即每月收入超过5000元的部分才需要征税。超过5000元且低于1500元的部分,按3%的税率计算。
综上所述,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工资是指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一年)累计的收入金额,并且根据实际发放的工资与计税工资的比较,按照相关税法规定进行扣除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