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土地证需要到 当地国土资源局或 相关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办理部门如下: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机关(通常是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审核和核发。
建议:
如果是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议直接到当地国土资源局办理。
如果是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建议到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如果是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建议到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