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转出办理地点如下:
原社保所在地社保局窗口
携带个人身份证件、社保卡、社保转出申请表等相关材料。
填写社保转出申请表,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原社保机构信息、转入社保机构信息等。
提交材料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原社保机构会将个人社保信息转出到转入社保机构,并发放社保转出证明。
社保征收窗口
领取并填写《深圳市参保人员社会保险转出申请表》。
附上申请材料,如身份证、社保卡、原单位社保缴费记录等。
到社保机构征收窗口办理,取得缴费凭证。
持缴费凭证至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社保局的自助终端机或经办窗口
参保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社保局的自助终端机登录申请打印或者社保经办窗口申请(无需填表)。
自助终端机自动读取身份证审核或经办窗口人工审核是否符合转出条件。
符合条件的受理并出具转移凭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携带的材料。
转入地社保机构
参保人持缴费凭证至转入地申请转入。
转入地寄送同意接收函到转出地,转出地接到联系函后审核办理,一般需要10个工作日。
审批通过后向转入地发送信息表和转移基金,通常需要5个工作日。
向转入地发送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业务办结。
建议选择离自己较近的社保局或自助终端机进行办理,以节省时间和精力。如果转入地社保机构已开通网上申请服务,也可以直接在网上办理转移业务,更加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