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面积的计算方法主要依据建筑物的类型和层数,以下是具体的计算规则:
单层建筑物
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多层建筑物
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局部楼层
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地下室、半地下室
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坡屋面
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
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
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不规则形状建筑
对于形状不规则的单元房,可以将其分割为矩形,然后计算每块矩形的面积,再将这些面积相加即可得到总的建筑面积。
这些规则确保了建筑面积计算的准确性和公平性,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建筑物和不同的建筑结构。在实际应用中,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例如考虑建筑物的具体设计和结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