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措施文书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拘传相关文书
拘传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时使用的法律文书。
取保候审相关文书
取保候审决定书:司法机关依法作出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文书。
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通知执行机关执行取保候审措施。
收取保证金通知书:在取保候审过程中,通知相关方收取保证金。
取保候审保证书: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的保证,保证其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
责令具结悔过决定书:要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书面承认错误并保证不再犯罪。
没收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在取保候审期间,如发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违反规定,决定没收保证金。
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对取保候审的保证人进行罚款的决定。
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在取保候审结束时,退还保证金或决定不予退还。
对保证人罚款/没收保证金复核决定书:对没收保证金或罚款的决定进行复核。
不予取保候审通知书:在申请取保候审未被批准时,通知申请人。
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申请解除取保候审时提交的报告书。
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正式决定解除取保候审并通知相关人员。
监视居住相关文书
监视居住决定书:司法机关作出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监视居住时出具的文书。
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通知执行机关执行监视居住措施。
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申请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时提交的报告书。
呈请解除监视居住报告书:申请解除监视居住时提交的报告书。
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通知书:正式决定解除监视居住并通知相关人员。
拘留相关文书
拘留证: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采取拘留措施时出具的文书。
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家属或相关人员的文书。
呈请拘留报告书:申请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措施时提交的报告书。
逮捕相关文书
逮捕证: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逮捕措施时使用的文书。
逮捕通知书:通知被逮捕人家属或相关人员的文书。
呈请逮捕报告书:申请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措施时提交的报告书。
提请批准逮捕书: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时使用的文书。
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在强制措施执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强制措施,使用的文书。
这些文书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起到重要的作用,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