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庭需要准备以下手续和材料:
起诉状
起草起诉状,明确记载原告与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论据。
起诉状副本数量需根据被告人数准备。
身份证明材料
原告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原告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证据材料
提供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借据、银行转账记录等。
证据清单一份,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
授权委托书
如果委托他人代理诉讼,需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并附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律师的,还需提交律师事务所的证明材料、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委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或近亲属的,提交相应身份证明和推荐材料。
其他材料
缴纳诉讼费用,并获取受理通知书。
如申请证人出庭,需提前向法院提出证人出庭申请,并提供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开庭准备
开庭前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法院过安检时需出示。
准备好所有材料,包括起诉状、证据材料、授权委托书等,并在开庭前到达法院。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如委托律师,提前与律师沟通,确保所有委托手续齐全。
缴纳诉讼费用后,保留好缴费凭证,以便后续查询和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