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房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符合合同约定的能够退房的情形
双方在购房合同中约定的可以退房的具体情形。
双方协商同意退房
买卖双方经过协商,均同意退房。
法定退房情形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
延迟交付房屋超过约定期限。
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导致合同无效。
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变更设计。
拿不到产权证。
无法得到贷款。
实测房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3%。
房屋质量不合格影响使用。
出卖人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未告知买受人。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存在欺诈。
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的事实。
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相关尺寸超过约定的误差范围。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购房目的。
退房手续要求
租户在有意退出房屋时,需先清空房屋内个人物品,打扫卫生及杂物,并电话告知工作人员上门验收。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先仔细查阅购房合同,了解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及流程,然后与开发商或相关机构进行充分沟通,确保退房过程顺畅。如有必要,可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