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参考信息(发布时间:2024-04-30 07:26:00),上海病假工资的计算标准如下:
1. 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
若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对月工资标准有明确约定,则按约定支付。
若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无约定,则按劳动者正常出勤月依照规定工资的70%确定。
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即2690元。
2. 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
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3. 病假工资的计算公式:
```
病假工资 = (计算基数 / 月计薪天数) × 计算系数 × 病假天数
```
4. 病假工资发放标准:
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根据工龄不同,按本人工资的60%至100%计发。
病假超过6个月的,根据工龄不同,按本人工资的40%至60%计发。
5. 最低标准:
企业支付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即不低于2152元。
请注意,以上信息是根据最新的规定提供的,具体计算时还需考虑实际休假日数、是否存在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