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18 04:49:37
营运车指标的有效期通常为 12个月,自公布次日起算。根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的规定,无论是增量指标、更新指标还是其他指标,其有效期均为12个月,周转指标的有效期则为3个月。此外,其他城市如北京也有类似规定,小客车指标的有效期同样为12个月。
因此,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在获得营运车指标后,应在12个月内完成指标的使用,包括车辆购置、登记等相关手续。逾期未使用指标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指标。建议您在使用营运车指标时,注意查看指标上的具体有效期,以确保按时完成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