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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部门管招标

2025-01-16 05:24:06

招投标活动一般由以下部门监管: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

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等部门:

根据项目所属行业或地区,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有关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

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

财政部门:

依法对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监察机关:

依法对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

审计部门:

对有管辖权的招标单位实施的招标行为进行审计监督,包括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履行审批手续、招投标相关的程序、流程是否合法合规等。

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由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执法,如工业(含内贸)、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

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执法。

进口机电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由外经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执法。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部分地方成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招投标、政府采购、公共资源出让等。

综上所述,招投标活动涉及多个部门,具体监管职责根据项目类型、金额大小及所属行业进行划分。建议在实际工作中,相关企业和部门应根据具体情况和法规要求,明确各自分工,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合法合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