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主要归 国务院管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国务院综合监督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和主管药品监管的直属机构。
具体而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以下职责:
1. 对全国范围内的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安全进行综合管理。
2. 药品监管工作的主导责任。
3. 全面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 化妆品卫生许可、卫生监督管理和有关化妆品的审批工作。
5. 指导地方食品药品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等。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2018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因此,当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能已经隶属于新组建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