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某些待遇或条件通常需要满足一系列的具体要求。以下是一些常见待遇的享受条件:
带薪年休假
连续工作一年(12个月)以上。
劳动者在被经济性裁员后6个月内被原单位重新录用,其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劳动者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不扣工资。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
养老保险待遇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管理岗位年满55周岁、生产岗位年满50周岁。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累计工作年限达到国家规定。
因病提前退休: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符合条件。
其他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包括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
缴费年限累计达到15年。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海南自由贸易港):
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
属于海南省各级人才管理部门所认定的人才或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收入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以单位职工身份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
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且实质性运营的企业或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可提供其他同等条件劳动人事关系证明等材料。
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社保局规定正常参加工伤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
通过劳动能力鉴定,确定职工受伤或者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范围。
农村低保
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