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并没有“唆使罪”的定义,而是有“教唆犯”的概念。教唆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犯罪分子,即通过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以及其他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意或者虽有犯意但不坚定的人,使其决意实施自己所劝说、授意的犯罪,以达到犯罪的目的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如果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总结来说,教唆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实施犯罪的人,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以及被教唆者是否实施犯罪,教唆犯可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