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是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行使权利、参与决策的重要方式。以下是召开业主大会的基本流程:
准备会议资料
由管理处经理和综合服务部主管拟稿,档案管理员负责打印存档。
准备发给业主的资料,如会议议程、会议纪要、投票表决等,并确保在开会的前一天全部准备齐全。
审阅资料
由档案管理员发给公司办公室负责人审阅,所有审阅后的资料转发回服务处。
确定会议时间与地点
确定召开业主大会的时间、地点和议程,并通知业主参加。
会议准备
选拔业主代表,一般选出参加出席人数的两倍作为候选。
会场布置工作,由客服后勤人员负责,最晚在开会的前一天晚上完成。
会议进行
按照议程进行审议和讨论,确保讨论过程公正、公开、透明。
进行表决,确保表决过程公正、公开、透明。
宣布表决结果
宣布表决结果,并撰写会议纪要。
会议形式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
采用互联网方式表决的,应当通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的电子投票系统进行。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了业主大会会议的召开形式和参与条件。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条规定了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组成。
其他注意事项
业主大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是当有20%以上的业主提议时召开。
对于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
以上流程旨在确保业主大会的有效组织和顺利进行,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参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