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内提出离职,您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提前三天通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您需要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如电子邮件或纸质信件)通知用人单位您的离职意向。沟通与交接:
与您的直接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沟通,表达您的决定,并询问具体的离职手续办理流程。在离职申请通过后,做好工作交接。
结算工资:
在人事部门结算您的工资,并确保所有应付的款项都已经结清。
办理离职证明:
公司应出具离职证明,并在规定时间内(通常是十五日内)为您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注意事项
尽量提前半个月到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以便公司有时间安排人员调度。
选择合适的离职方式,一般情况下推荐使用书面形式。
在离职信息未公开前,尽量保持其保密性。
离职交接时,应毫无保留地教授工作情况和经验。
请确保按照上述步骤操作,并注意保留好所有沟通记录和文件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