琥珀百科 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常识 -->

什么是地方行政机关

2025-01-10 11:41:06

地方行政机关是指活动范围仅涉及一定行政地域范围的行政机关。这些机关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的工作部门,以及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地方行政机关的职权行使受到两种限制:

受其管辖区域的限制:

地方行政机关只能在其行政区域范围内行使职权。

受中央行政机关的限制:

地方行政机关只能行使属于地方所有的职权,无法行使全国性职权,例如国防和外交权。此外,地方行政机关制定的法规与命令不得与中央行政机关的法规和命令相违背。

地方行政机关的主要职责包括:

执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与命令,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发布决议与命令,制定行政措施。

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教育、公安等事务,依法任免与奖惩行政工作人员。

保护社会全民所有的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以及公民个人拥有的合法财产

县以上人民政府可改变或撤消所属各部门及下级政府不适当的决议、命令

地方行政机关的设置通常分为三级: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县、县级市、市辖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在实践中,有些地区在省级和县级之间还有一级市(下辖区、县的市)人民政府,因此地方行政机关的结构可能会呈现为四级。

综上所述,地方行政机关是依据宪法和组织法设立的,负责管理特定行政区域内行政事务的行政组织,具有国家地方行政主体资格,能够独立行使职权并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