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重婚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法律上的重婚
行为人在前一婚姻未解除的情况下,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事实上的重婚
行为人在前一婚姻未解除的情况下,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形成事实婚姻关系。这种关系通常涉及公开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并可能包括举行结婚仪式、生育子女等行为,且这种关系持续时间较长(如3个月以上),以体现稳定的、类似于婚姻的关系。
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行为人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
综上所述,重婚的构成条件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点:
1. 有配偶者与他人登记结婚;
2. 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形成事实婚姻关系;
3. 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这些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才能构成重婚罪。重婚不仅违反了《民法典》的规定,同时触犯《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行为人将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