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签订的具体流程如下:
暂停公示
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文件,要求在拆迁范围内暂停户口迁移、房屋改建、加建、扩建的工程。公示期通常不得超过一年。
入户调查评估
拆迁方对拆迁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入户调查,包括人口、户口等,并由评估公司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确定房屋的价值及相关补偿标准。
业内计算
评估公司根据外业调查的资料数据进行初步测算,得出一个大致的初步评估价格。
拆迁实施方案
拆迁人根据初步外业调查和内业计算,了解拆迁范围内的补偿费用,编制拆迁投资预算方案,并制定具体的拆迁补偿方案,包括货币补偿或实物补偿的方式、资金筹措等。
申请拆迁许可证
拆迁人携带前期入户调查材料,包括拆迁实施方案、规划文件等,向建委(房管局)申请《拆迁许可证》。
发布拆迁公告
拆迁方发布拆迁公告,明确拆迁范围、补偿标准等重要信息,以便被拆迁人了解相关情况。
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
评估公司完成内业计算后,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并送达被拆迁人。
签订合同
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在协商一致后,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应明确补偿方式、金额、支付期限、安置房屋的面积和地点等关键条款。签约完成后,被拆迁方需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搬迁交房。
备案和公证
拆迁协议签订后,需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并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以确保协议的法律效力。
在整个流程中,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确保拆迁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若拆迁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拆迁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