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率的分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比例税率
定义: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其数额大小,均按同一个比例征税的税率。
分类:
单一比例税率:对同一征税对象的所有纳税人都适用同一比例税率。
差别比例税率:对同一征税对象的不同纳税人适用不同的比例征税。具体又分为产品差别比例税率、行业差别比例税率、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和幅度比例税率。
定额税率
定义: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额,是指按征税对象的一定单位直接规定固定的税额,而不是规定的征收比例。一般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
分类:
单一定额税率:按征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规定固定税额。
差别定额税率:按征税对象的不同计量单位规定不同的固定税额。
幅度定额税率:税法只规定最低税率和最高税率,具体使用税率由各地区在该幅度内确定。
分类分级定额税率:把课税对象划分为若干个类别和等级,对各类各级由低到高规定相应的税额。
累进税率
定义:累进税率根据同一纳税对象的数额或者相对数额,分为若干级,规定不同的税率。税目数额越大,税率越高;数额越小,税率越低。累进税率一般适用于所得税。
分类:
全额累进税率:对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都按与之相应的税率计算税额。目前我国已不采用这种税率。
超额累进税率:将征税对象数额的逐步递增划分为若干等级,按等级规定相应的递增税率,对每个等级分别计算税额。我国个人所得税对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采取超额累进税率。
超率累进税率:按征税对象的某种递增比例划分若干等级,按等级规定相应的递增税率,对每个等级分别计算税额。我国的土地增值税采用超率累进税率。
这些税率形式在具体应用中可以根据不同的税种和征税对象进行选择和调整,以实现税收的公平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