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18 01:24:38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 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如果劳动者已经过了试用期,那么需要提前 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总结起来:
提前3天通知,可以是口头形式。
提前30天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
这样的规定旨在确保用人单位有足够的时间进行人员调整和工作交接,同时也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使其能够自由地选择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