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准备以下证明材料:
协议离婚:
身份证明:
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婚姻证明: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离婚协议书:
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需载明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的一致意见。
照片:
双方各准备2张近期2寸单人半身免冠照片。
诉讼离婚:
民事起诉书:
一式两份,明确离婚诉求。
身份证明:
原、被告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婚姻证明:
结婚证或民政局调取的结婚登记详细信息表。
户口簿:
原、被告双方的户口簿复印件。
证据材料:
包括子女信息(出生证、户口簿复印件)、财产证明(不动产权证、车辆权属登记证书复印件、银行存款证明等)、债务证明(欠条、贷款合同等)。
其他相关证据:
可能包括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赌博、吸毒等情形的证据,感情不合分居满二年的证明,以及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
特殊情况材料:
如被告被逮捕的,提供公安机关逮捕通知书;被告被判刑的,提供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或入监通知书。
请根据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并遵循当地民政部门或法院的具体指引进行离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