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民事再审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主体资格:
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原审中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对象要求:
申请再审的对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时间限制:
申请再审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通常是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对于调解书,如果存在特定情形(如新证据、原判决错误等),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事实和理由:
申请再审必须基于法定的事实和理由,例如: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或存在伪造;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
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
特别规定:
对于调解书,如果存在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的情况,也可以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申请再审。
以上条件需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分析,如果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