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分立主要有两种形式:
存续分立(派生分立):
被分立企业继续存在,不改变企业名称和法人地位。
分立出的新企业作为独立法人存在。
分立企业的股份通常由被分立企业的股东持有。
存续分立可以通过让产分股式或让产赎股式进行。
新设分立(解散分立):
被分立企业分设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
被分立企业依法注销。
被分立企业的全部股东按原持股比例取得全部分立企业的股权。
原持有的被分立企业的股票依法注销。
新设立的公司根据原公司的性质、宗旨、业务范围重新分配组合财产。
公司分立时,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按照规定通知债权人及在报纸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