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职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滥用职权: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超越职权或者玩弄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玩忽职守: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徇私舞弊: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泄露国家机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泄露国家机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私放罪犯: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将罪犯放走的行为。
阻碍他人解救受害者: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阻碍他人解救受害者的行为。
绑架、拐卖儿童: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绑架或拐卖儿童的行为。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处罚的行为。
非法拘禁:
司法工作人员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非法搜查:
司法工作人员非法搜查他人身体或住宅的行为。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司法工作人员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
徇私枉法:
司法工作人员在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这些行为均属于渎职罪,一旦构成犯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议相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履行自身职责,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