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在2016年4月30日前开工的建筑工程项目。具体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 已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其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
2. 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其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
此外,对于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建筑服务,如果服务是针对这些老项目的,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具体计税方式是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老项目主要指的是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开工的建筑工程项目,这类项目可以根据相关税收政策享受简易计税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