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三年不考作废。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申请人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具体来说,驾照的有效期从学员通过科目一考试后获得学习驾驶证明之日起算。如果在这三年内未完成所有科目的考试,那么之前通过的科目成绩将被作废,需要重新报名驾校并重新学习、考试所有科目,直至所有科目合格为止才能领取驾照。
此外,如果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一年未到三年,驾驶证会被系统注销,但属于“注销可恢复”状态,驾驶人通过重新考取科目一合格后进行换证,可以恢复驾驶资格。而如果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三年,驾驶人则需要重新参加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才能恢复驾驶资格。
因此,建议学员在获得学习驾驶证明后尽快完成所有科目的考试,以免因超过有效期而导致成绩作废,需要重新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