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是指 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承诺的主体: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不能由要约人或其他人作出。
承诺的对象:
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不能向其他人作出。
承诺的内容:
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不能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的变更或修改。
承诺的方式: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承诺的期限:
承诺应当在要约有效期间内作出,要约没有规定承诺期限的,若要约以对话方式做出的,承诺应当即时做出,要约以非对话方式做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间内承诺。
承诺的撤回:
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必须在承诺生效之前达到要约人,或者是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承诺一经作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加以拒绝。
综上所述,承诺是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完全接受和同意,是合同成立的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