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需要办理的手续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结婚手续
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单身证明和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到男女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
离婚手续
协议离婚:双方需向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填写《离婚申请表》,并携带双方户口本、结婚证等相关证件。
诉讼离婚: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携带起诉状、双方户口本、结婚证等证据材料。
渡过30天离婚冷静期后,双方需再次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夫妻之间车辆变更手续
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车辆行驶证、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或凭证等。
车辆在抵押登记期间的,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夫妻关系证明
《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可以办理《夫妻关系证明》,需提交书面申请、婚姻状况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等。
其他相关手续
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时,还需提供机动车标准照片、旧车牌等。
再婚当事人需提供离婚证书或法院判决书等证明文件。
建议在进行任何夫妻间手续办理前,先咨询当地民政局或法院,确保手续齐全且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