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面临倒闭时,应当遵循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成立清算组:
公司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负责清理公司财产。
通知债权人:
清算组成立后,需在法定期限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进行公告。
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清算组需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清偿债务:
根据清偿顺序,优先支付破产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申请破产:
如果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清算组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注销公司: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销公司,并在报纸上公告公司终止。
办理社保和税务注销:
到社保局核查并注销公司社保账号,到税务局核查并注销公司的国、地税。
其他账户注销:
在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并在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等。
注销公司印章:
到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
处理劳动者权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请注意,如果公司倒闭后不及时进行清算和注销,可能会面临被列入黑名单等法律后果,影响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的信用记录及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