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有权查验居民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时,如果遇到以下情形之一,可以经出示执法证件查验居民身份证:
1. 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
2. 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3. 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
4. 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5. 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也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人民警察外,任何组织或个人是无权查验居民身份证的。如果公民认为人民警察的执法行为不当,可以事后依法投诉,但必须先配合民警的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