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欣在服刑期间 没有获得减刑,具体原因可能包括:
没有立功表现: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减刑主要基于服刑人员在执行期间的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和确有悔改表现,或者存在立功表现。如果王欣在服刑期间没有出现这些情况,那么他就不符合减刑的条件。
普通犯罪:
王欣所犯的罪行被归类为白领犯罪,这类犯罪通常减刑的幅度较小,甚至可能没有减刑的机会。特别是在看守所服刑的情况下,减刑的机会通常较少。
服刑态度或表现:
即使有立功表现,服刑人员的态度和表现也会影响减刑的决策。如果王欣在服刑期间表现不佳,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减刑的因素,那么他最终未能获得减刑。
综上所述,王欣在服刑期间没有获得减刑,主要是因为他没有出现《刑法》规定的减刑条件,如立功表现或其他减刑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