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基本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社会主义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政权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和犯罪分子实行专政。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机关。
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多党合作是在共产党领导下各党派合作,共同参与国家政治生活。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实行区域自治,保障少数民族的自治权利。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城乡居民通过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等形式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基本经济制度: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实行科学的宏观调控。
这些基本制度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主体,指导着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发展